安置房如何申请贷款
1、咨询申请,业务受理(需填申请表);
2、调查-审理-批准,签受理相关合同;
3、持要求的资料,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
4、银行签贷款合同;
5、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
6、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
7、放款时必须向银行预缴20%的利息(以合同签订周期为准),开始放款;
8、缴纳代办费和担保费(全年一次性收取);
9、定期还息,到期还款,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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