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可以贷款的。安置房贷款的条件如下:1、结算款已付清的安置房;2、具有本地身份;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贷款单位或个人无银行不良记录。
安置房贷款办理基本流程如下:
1、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填写纸质申请表,同时递交相关证明资料;
2、银行在经历调查、审理流程后,审批通过后签订受理相关合同;
3、持资料前往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
4、银行签贷款合同,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
5、银行放款,借款人根据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款,直至款项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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