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抵押登记去哪里办?需要什么资料? 房子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东西,但是当我们面临困难的时候也有一些人们就会考虑将自己的房屋抵押,那么成都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需要怎么做,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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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产抵押登记怎么做?
1、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借款合同(主合同)。
2、抵押合同、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书》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成都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
为了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同时也为了保证抵押登记的安全性,部分地方规定,以房、地合一的抵押的,房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的,由核发土地使用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成都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成都《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
3、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成都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
4、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成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5、我国执行的的是抵押登记有效制度,就是必须到成都房产登记部门作抵押登记抵押才有效,但我国房产部门只对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抵押登记,个人和企业拆借资金不予受理,所以说即使把房产证放在你处,抵押也无效。保险的就是过户到你名下,还钱过户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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