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审批后不贷了是可以的,但需根据贷款进度和合同条款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审批通过但未签署放款文件
可协商终止:若仅通过审批但未签订《借款借据》等放款文件,可与银行客户经理协商终止贷款流程。
操作要点:需主动联系银行暂停审批流程,避免进入放款环节。
二、已签署合同但未放款
需按合同条款处理:若已签订正式贷款合同,单方面取消可能构成违约,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或手续费。
协商途径:可与银行协商解除合同,部分银行可能允许终止但需支付一定费用(如评估费、手续费等)。
三、已放款但未完成抵押登记
提前还款:若贷款已发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需按合同约定提前还款(通常需满1年后才可免违约金)。
注销抵押:还清贷款后需携带房产证、他项权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押手续。
四、风险及注意事项
费用成本:可能需承担违约金、已支付费用(如评估费、保险费)等损失。
征信影响:频繁取消贷款可能对后续信贷申请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程序:若涉及抵押预告登记或他项权证,需同步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建议:在决定取消前,需仔细核查贷款合同关于取消或提前还款的条款,并与银行充分沟通协商。若已进入放款或抵押登记阶段,建议通过正规程序处理以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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